中國政府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,理由如下:
1、泡沫塑料餐具用完后難以回收;
2、部分企業生產中使用的發泡劑為丁烷(即打火機的氣體),易著火,不安全;
3、在高溫(>65℃)下,有害物質易溶解,使用不安全,特別是在微波爐中使用時,容易融化;
4、產品體積大,運輸、儲存不便;
5、不易分解,污染環境,對人體有害;
6、替代產品(玉米淀粉餐具)出現。
中國政府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,理由如下:
1、泡沫塑料餐具用完后難以回收;
2、部分企業生產中使用的發泡劑為丁烷(即打火機的氣體),易著火,不安全;
3、在高溫(>65℃)下,有害物質易溶解,使用不安全,特別是在微波爐中使用時,容易融化;
4、產品體積大,運輸、儲存不便;
5、不易分解,污染環境,對人體有害;
6、替代產品(玉米淀粉餐具)出現。